朋友S是个精力旺盛的人,他的朋友圈里几乎没有单人照,每天都是与互不相同的密友自拍。S确实像是生来就具有调动气氛的天赋,无论是一起唱歌还是聚餐,他总能迅速暖场,中途还能救冷场于无形。前段时间,福州办青运会。他去做了志愿者,认识了一帮新朋友,穿着小青果的衣服在赛场边上蹿下跳。在这个并不能算是一线的城市,凡是有大型活动,必活跃着S的身影。他的朋友圈俨然已经成为某个都市报的活动版块,实时播报着这个城市的各种动态。每每将他的朋友圈一一扫过,我都会产生一种不配和他在同在一个城市的自惭形愧。

    朋友L截然不同。L少言寡语,不爱热闹,不议是非,平日里一副形单影只的孤独模样。上学的时候,人人都在竞争班长、团支书过过官瘾,唯独他挑了个劳动委员的苦差。我们交情不深,因为同选了一门选修课,才一周一会。课间无聊,也会时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点私事。毕业后我们鲜少联系,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他的电话,他让我猜猜他在哪儿。还没等我开口,他就一声坏笑着抢白了我的话:啊哈,就知道到你猜不到,我在贝加尔湖畔!然后他就自顾自地说起,大学的时候,网络上有个帖子流传很广,说人一辈子一定要坐一次通往俄罗斯的铁路。那时选修老师正唾沫横飞地讲着糖代谢,我一脸兴奋地拿给他看,结果老师写满黑板的糖代谢示意图他没记住,反倒记住了这一路山峦、草原、白桦林、贝加尔湖,就心心念念地想来一趟。老掉牙的少年往事,他连各种细节都记得比我清楚。他说,俄罗斯的女人比你还要壮硕,哈哈哈。我说,滚。嘴上不饶,却心里一暖。
 

        有段时间,朋友圈流行集赞的活动,S君一连发了许多个,然后恭恭敬敬地群发给好友,要大家帮忙点赞。那阵子,我工作并不忙,稿子也写得不多,可就连手一滑点进他朋友圈的欲望都没有。有一天,去了个大饭局,S君正巧也在,忙不迭地向我抱怨,怎么朋友圈的集赞人数总是不够。我大吃一惊:“以你的人脉,我以为你早在第一天就攒齐了呢。”他苦笑道:“哪儿啊,每次集赞我都群发了两三遍,最后都不好意思再发了,可还是没攒够。”我心虚地没回应,生怕他提起几次点赞我都没有参与的事,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旁敲侧击地来影射我。倒是L偶尔发来的“求点赞、求转发”,等我点开的时候,下面都早已有了他的留言:谢谢各位朋友帮忙,我的赞已经够啦!
  从关系的亲疏来说,我无疑是和S君更熟悉一些。大学时代,我们共同策划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社团活动,一起通宵夜战,写策划,拉赞助,熬得双眼通红。一起在散场后,喝着大酒,分享成功的喜悦。但S君似乎与整个世界都熟稔,他的世界并不缺我一个。和他挑灯夜战过的,不止我一个;和他喝过大酒的,也不止我一个。他发的状态里,永远都是我不认识的人,我没见过的风景。他跟新朋友出去玩,拍出来的照片里那一张张笑脸,也全都是我不认识的人。他的喜怒哀乐多么丰富,却没有一丝一毫关于我的痕迹。S君让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感,哪怕只是非常微弱与渺小的存在。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类潜藏在内心深处的对爱与关注的占有欲就是这样偏激自私。也不得不承认,除了爱情,友情也同样具有排他性。这不值得大肆宣扬,成为任何一种抢占或犯罪的原因。却也不应被口诛笔伐,顶多算是上帝造人时,不小心做下的恶作剧。我们都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the only one,如果不能,就希望自己至少要比别人特别一点。就像L对我:当我看到贝加尔湖的时候,突然就想到了你。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在L心中,比起别人,多了一弯月牙形的湖泊。笼络人心有时候很简单:甜言蜜语不用多,就一句微弱的在乎,就是最笃定的友谊见证。
  我也犯过S的错误,误以为经营好朋友圈、频频获得他人的点赞就是社交皇后。其实那些点赞的意义不过是“你的生活过得很不错”或者“朕已阅”,而不是“你过得好吗”“我好想你”。多用心给朋友一点在乎、贴心地送去问候,两个人拥有的独家记忆,远比一方摇曳生姿的朋友圈来得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