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执
2013年冬天,我身无分文。自己也想不通怎么就混到那样惨。某夜跟女朋友大吵一架后,我像往常一样装模作样地离家出走,她居然没有像往常一样主动打电话找我。没钱吃饭,没处睡觉,没工作,没存款,被逼无奈,我钻进一家网吧,开始漫无目的地搜寻招聘信息,窝在只剩半截靠背的转椅里吞了一碗泡面,气哼哼地睡着了。
想不到第二天一早,生活就迎来曙光。我竟神奇般地成为了一家电影公司的编剧。神奇之处在于,未经历任何面试,对方只是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薪水标准更远超我预期,甚至同意预支。公司距离网吧不远,我几乎是狂奔着过去的。到公司才得知,我是全公司唯一的编剧。另外还有打电话通知我的前台小妹,和一名保洁阿姨。我猜理应还有老板,但入职两天,没见过老板。
我领了工资却没事做,开始担心这是个诈骗集团,先肥吃肥喝地腐蚀我两天,到第三天就会有流氓冲进来对我暴打随即软禁,逼我干传销,刀架脖子上给七大姑八大姨打电话骗她们的养老钱。担心实有,可怎奈保洁阿姨的饭菜做得实在好吃,害我如何也舍不得走,思来总比流落街头幸福百倍。
第三天黄昏,流氓没来,老板来了,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
我慌忙从办公室的沙发里蹿起,蓬头垢面,洗漱用品还在办公桌上堆着。
我说,老板你好。
老板说,给我讲个故事。
话音未落,一屁股坐进我本以为是属于我的老板椅里。
我问,什么故事?
老板说,什么故事都行。
我犹豫片刻才开口,从前,在遥远的大森林里……
老板说,讲个爱情故事。
我说,大森林里也可以发生爱情故事啊,你还没听后面呢。
老板说,我不要听动物的,或者人跟动物的,讲一个人与人的爱情故事,快,抓紧时间。
他说话时一直在看手边,银闪闪的表盘,皮质表带,我不认得是何名牌。
我略为难。爱情故事,讲来讲去还不都是那老一套?
老板说,时间紧迫,要不我给你起个头吧。
我真心有点懵了。
我说,还是我来吧。但脑子仍一片空白,都是被他一直不停看表的架势给闹的。
他察觉到我的窘态,说,可以回想下,自己身边认识的人里,有没有打动人的爱情故事?讲故事,就是要从真实生活中挖掘素材,有了好的故事核,再用戏剧手法加以编排,就会成为精彩的故事。记住,没有任何好故事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你觉得故事太假,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讲故事的人阅历太浅,二是听故事的人见识太少。
我猜这才是老板对我真正的面试。要是讲不出他满意的故事,大概我就要滚蛋了。
他盯着表看,我盯着他看。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突然一瞬间,他让我想起一个人。
林格在高考当天消失了,他曾是我高中三年的同学。据我所知,十年来再没有人见过他。
你知道这世上最荒谬的逻辑是什么?那就是一个人只有在消失以后,才能被证明是否真的存在过。
这十年来的同学会上,我清楚地知道,其他人并没有像我一样渴望再见到林格。他只是在旁人忆述往昔时,被岁月封存在景别中的一个无法抹杀的客体存在。
“那次考试作弊,我记得一共被抓到五个人,还有一个是谁来着......噢,想起来了,是林格!”
“高一春游去丹东,我们在鸭绿江边的烧烤摊上全都喝成了傻逼,最后谁买的单?”
“好像也是林格,因为我们所有人的钱加起来都不够,那个朝鲜族老板还差点要报警。”
“哈哈哈哈,好多年再没有那么忘我地喝一场了!”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晚怎么样!手机都关机!老婆全屏蔽!先回家的永久拉黑!”
“来来来,干杯!”
你看,无关紧要的人,永远只是一个停顿,穿插在大势所趋的对话里。
我忍不住回想为什么所有同学都无法跟林格走得太近。假如有人能为记忆画一张图,林格就是从始至终站在角落里的那个人。
那年还没有富二代一词,林格被大家戏称为林公子,因为他家里有钱到瞒不住的地步,只是不清楚做什么的。林格个子高,大我们一岁,不爱说话,热衷篮球。只有我跟林格会多说两句,因为我们同是骑车上学,而且到校最早,常在自行车库碰见,空荡荡的,两个人跟两辆车。林格骑的车是我所知当时市面上最贵的一款。第一次在车库里碰见,我主动搭讪,车很炫哦。林格回说,你很早哦。我上学早,是因为我喜欢坐在教室里目睹每一名同学陆续走进来的样子,那是我一天里最兴致勃勃的事。林格上学早,是来早恋的。
高一那年,林格每早六点会出现在车库旁的篮球场,练习三分球跟上篮。篮球架下安静坐着的,是他的初恋女友邱倩。林格打完球,会陪邱倩一起坐着,手拉着手。学校的校纪森严,再嚣张的学生,谈恋爱也不敢声张。林格跟邱倩总会在第四个人进入校门以前从篮球场离开,却从来不避讳第三个进校门的人,也就是我。冬天天亮得晚,有时我推车走近,只能隐约看到两个人影依偎在篮球架下,我会冲他们摆摆手,他们回以点头,彼此看不清楚对方表情。就是从那一刻起,我觉得我跟他们算是朋友,即便仍然不会说过多的话。我以为,当一个人不害怕在你面前暴露自己的秘密,并且默认你会为他保密,应该已经当你是朋友了吧。
十年来,我曾有过几次试图找寻林格的冲动,均告无果。恐怕世上还能找到林格的人只剩下邱倩,然而这从一开始就是条死胡同,因为十年前高考的那天,邱倩也跟着林格一起消失了。
我心虚地看了看老板,他终于没在看表,但也没在看我。
老板问,你刚刚说林格跟我长得很像?
我回答,我猜再过十年,他应该跟你现在一样帅。
老板说,不要拍马屁,接着讲故事。
我说,让我好好回忆下,毕竟太久远了。
老板说,爱情故事绝对不可以一帆风顺,否则索然无味,差不多该加入冲突转折了。
他又开始低头看表,说,赶快。
我也急了,反问他,你到底是要听真实的,还是要听我编的?
老板抬起头,说,真假并不重要,我要听的是好故事。
我解释说,可我对他们之间发生的事真的了解不多啊,本来又没有很熟。
老板面露愠色,反问,要是故事的每个情节都在那摆好了,还要你这个当编剧的干什么?
我无言以对。因为他说得没错。
我继续辩解,如今连这两个人在哪都没人知道,只听说过他们最后没在一起,邱倩在国外嫁人了,林格依然消失中。就这两嘴不靠谱的八卦,十有八九还是好事者瞎编。
老板说,别管是不是瞎编,这本身就是个很棒的结局。但一定要交待清楚,两个人为什么会分开。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要让听故事的人信服,而且绝对不能狗血。
我不耐烦了,我怎么知道两个人为什么会分开?
你必须知道。老板冷冷地说,因为你要把这个故事讲完。
高二文理分班,林格去了理科班,我跟邱倩同在文科班。林格的身影每天不定时出现在文科班教室的后门,将一瓶酸奶和一个苹果放在靠门最近的同学桌子上,不管邱倩在与不在。谣言开始四起。这是自以为青春至高无上的少男少女们最乐此不疲的猥琐行径。有人说,他们早已超越了普通男女关系,也就是他们讳莫如深又念念不忘的那种。因为有人看到每晚放学,林格都会在校门前的小路尽头等邱倩,偷偷载她回家。或许是为了避嫌,毕竟放学时间段,校门前来往着太多师生跟家长。但他们不是每天都回家,有好事者偷偷跟踪过,说见过他们去了酒店。这种谣言的真实性根本无须考究,枯燥封闭的校园,乏善可陈的青春,本来就亟需用少数人私生活中悬而未决的疑点才能帮助大多数人熬过漫长的一天又一天。也有人说,邱倩跟林格在一起是看中林格家里有钱。这一点我不相信,因为邱倩自身的家庭条件要好过大部分同学,罪名不成立。
女生们传出关于邱倩的八卦永远是负面的,想必跟邱倩个性有关。邱倩跟林格一样,孤僻不合群。那些个尚未天光的清晨,我甚至怀疑篮球架下那两个紧紧依偎的身影,是同一个灵魂来到世间分开寄存在两副肉体中的各半。说心里话,我羡慕过他们。我见过他们看彼此时的眼神,仿佛言语才是沟通的累赘。我一度很渴望知道那究竟是何种感觉。那时我还不懂什么是相爱,但我觉得能让周遭世界都成为阻隔两个人在一起的屏障,本身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我讲不下去了。
老板接过来说,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就生性孤僻。
我说,我只记得邱倩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也许这就是原因吧。
老板又问,那林格呢?林格为什么?
我说,我不知道。
老板说,编剧必须给笔下的每个人物安排合理的情感逻辑。
我反问,比如?
老板说,林格的母亲也在他小的时候过世了,所以他跟邱倩自然而然地心意相通。
我质疑,这样讲故事会不会太敷衍了?
老板反驳,一个编剧,不去挖心掏肝地理解自己的人物才叫真的敷衍。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从来不存在巧合,只有吻合。精彩的故事也绝对不是靠巧合堆砌的,而是刚刚好的吻合。你自己从心底都不相信,怎么去讲给别人听?
我有些不敢看他的眼睛了。那眼神里有一种洞穿,能够看破我的敷衍跟不耐烦,恨不能把我逼进时空隧道里,重置于故事发生的某时某地,再次目睹一切,然后夹带回被遗忘的真相亲手交给他。
但我却开始渐渐回忆不起林格的脸了。
林格跟邱倩应该就是在高三中间的那个寒假分手的。这件事我记得牢,因为当时闹得很大。
寒暑假是每一双学生恋人最好不过的蜜月。整个寒假,林格每天下午去市体育馆打球,邱倩借课外补习的名义跟爸爸请假出来,陪着林格打球,之后再一起去市图书馆的自习室复习。那理应是中学时代最后一个平静假期。但就在开学前一天,林格在体育馆跟一帮小流氓打架,被五人围攻,伤了对方两人,自己更惨不忍睹。场馆工作人员报警,连同邱倩一起七人全被带进派出所。
我听说双方家长(也就是两位父亲)和学校领导赶到派出所时,林格跟邱倩正手拉着手,在角落里相互依偎,像平日里每个清晨般。两位父亲都有城府,谁也没多说一句,各自把孩子带回家。打架是林格动手在先,虽然林父提供给伤者的赔偿数额足以了事,但学校那一关最终还是过不去。高中最后一次开学当天,全校通告开除林格。同学们站在操场上,听着半空中刺耳的喇叭声,四处搜寻林格的身影,却只见到邱倩的背影。邱倩是全班个子最高的女生,永远站在头一个,我猜那一刻所有人都恨不得长了双透视眼好一窥邱倩的表情,但那个高挑的背影偏没让任何一个外人得逞。
从那天起,林格就再也没来过学校。
一周后,我收到短信:麻烦帮我收拾书包。会找你取。
不知道林格从哪问来我的号码,因为我没给过任何人,何况手机是我爸前一天才淘汰给我的,不可思议。但我必须感谢林格,因为就在理科班,我遇见了我的女朋友,也就是后来每次我离家出走都会主动找我回家的那个她。当时的她留齐耳短发,低头时鼻尖也是翘上天的,有点好笑。我从林格的笔记本中扯下一张纸,写下我的电话号码跟名字,最后又附上一句话,偷偷塞进她背后的书包。
我回短信给林格:要我把书包交给邱倩吗?
林格回道:千万不要。不方便。
林格的名牌书包在我脚下躺了一周,我才又收到短信:今晚放学,路尽头等。
那一周里,我没有等到未来女朋友的任何回音。
林格的自行车停在路尽头的街灯下,车影憔悴,仿佛陪着主人一同老去了。他瘦高的轮廓在光晕照不及的黑暗里站着,忽闪忽灭的红点应该是根烟。我也很想抽,跟林格要烟,他却没给。我说我喜欢上一个女生,你们班的。林格说,对她好一点,你们会有好结果。可我还没说是谁呢。相对于敷衍的林格,我还是更喜欢那个干脆不说话的林格。林格从书包夹层里翻出一个小方盒子,打开看过一眼,又放回去。我没瞧见里面是什么。林格跟邱倩如何了,我想问没好意思开口,他却意外地自己开了口。林格被开除后,父亲将他禁足,并已开始安排送他去美国。邱倩的父亲一早给女儿办了高考移民,户口迁至北京,决定立刻把邱倩送去北京读书。出事以后他就一直没有见到邱倩,因为邱倩的父亲每天亲自开车接送邱倩上下学,而林格来找我也是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简直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假如不是因为打架出事,两人本来约定好要一起在国内考大学的,去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学校。美愿毁于一旦,皆因一时冲动。
我问林格,你后悔吗?
烟头落在他脚下的雪地上,呲的一声灭了。
林格在黑暗中说,我会改变这一切。
想不到,那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林格这个人。直到我听说两个人在高考当天一起消失的传言,以及十年后关于邱倩嫁人、林格去世等谣言。我甚至一度恍惚并开始怀疑,是不是我的记忆跟我自己也是一直活在谣言里的非实物?有人说,高考那天早上,邱倩在北京去考场的路上出了车祸,而林格当时已经坐上家乡飞往美国的班机。也有人说,邱倩跟林格约好了当天一起私奔的,双方父亲毫不知情。最夸张的是说两个人就此人间蒸发,直到十年后有同学在美国参加一场婚礼,发现那新娘跟邱倩长得一模一样,但名字改了,同学忍不住试探了几句,新娘始终假装不认识,同学不服输,冷不防问了一句林格,终于在新娘惊诧的眼神里得到满足,可是那个眼神,就像是林格早已不在人世的确凿证据。从那以后,就连关于两人的谣言也彻底从世上绝迹。
真的讲累了。我重新躺进沙发里。
老板问,这就是你的故事?
嗯。我不屑地答,这就是我的故事。
老板问,连个结局都没有?
我说,这就是结局。
房间似被时空遗弃,窗外飘起了棱角分明的雪花。
本以为老板会让我滚蛋。但我已陷入回忆中难以自拔,早无所顾忌。
你抽烟吗?老板问。
我转头看他,他摘下手表,郑重地放在桌角,低头点火。
写作的时候会抽,但女朋友在家的时候不让。
一根烟落在我仰卧的肚子上,紧跟着是打火机。
现在这个女朋友,是当年塞纸条的女同学吗?
是。但是。我解释说,当年她没看到那张纸条,我们直到大学毕业才在一起。
老板追问,为什么没看到?
讲出来你可能不会相信。我塞纸条的当天晚上,她书包被人给偷了。
我忍不住笑起来,老板也跟着笑,隔着烟雾缭绕,对话竟开始随便起来。
老板问,你跟女朋友在一起几年了?
我回答,五年。
老板问,为什么还不结婚?
我说,不知道,还是没走到那一步吧,她也没提过。
老板说,等于说你就想走着瞧,不愿意改变现状,对吧。
这么讲听起来有些残酷,或许正是因为接近了真相。我不说话。
老板突然又话锋一转说,我刚刚在想,林格跟邱倩的故事,有一个最关键的时间点,你不觉得吗?
我问,什么?
老板从椅背上挺直身说,林格为什么要跟小流氓打架,你没想过吗?
我说,他本来就爱冲动,打架没什么出奇。我还听有人说林格初三时在护城河里勇救过落水儿童,自己差点把命搭进去,因为他根本不会游泳。内向又好逞能的男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老板说,可你说过他是一个打五个,拼了命往死里打,为什么?如果只是打球发生的冲突不至于。肯定有什么特殊原因,林格才会像疯了似的,连邱倩都拦不住。
我反问,能有什么特殊原因?
老板说,自己想啊,你现在还是本公司的编剧,这是你的工作。
听到这话我心里竟莫名的踏实。我认真想想说,肯定是小流氓惹到他了。
老板问,怎么惹到?
我说,调戏邱倩了!我紧接着又否定自己说,不行,这剧情太俗。光天化日的,也不太可能。
老板说,是俗了。
我说,小流氓碰了不该碰的东西呢?其实是不故意的。
老板有些兴趣地问,比如呢?
一块手表。我说。
我的目光落在了桌角的那块手表上,才发觉老板已经有一会儿没盯着它看了。
老板眼中闪着光芒,追问道,说说,为什么是手表?
我说,没为什么,编剧的合理想象而已。我见老板露出满意的神情,被释放的想象力一发不可收拾,接着说,因为林格有跟你类似的习惯,你在抽烟以前会摘下手表,林格在打球以前也会摘表,放在邱倩身边摆好,那天好死不死就被小流氓给踩到。
老板似乎突然想起时间,瞥了一眼桌角的表,但没有要打断我的意思。
我自己点了一根烟,继续说,这块手表原本只有表盘,是林格的妈妈留给他的遗物,自从妈妈去世后一直被林格带在身边。表是机械表,很老了,停过不止一次,林格每次都花钱找全城最好的钟表匠修。但只有邱倩,给表配上了表带。皮制的表带是邱倩在学校上手工兴趣班时亲手做的,表带内刻着两人名字的缩写。林格以前不是没想过要装表带,可是他做不到每时每刻看见这块表却不悲伤,但神奇的是,自从配上了邱倩的表带,林格戴上这块表时再无悲伤,只有安心。
老板没说话,指间的烟灰快要烧到手。
我继续说,小流氓从邱倩身边经过时,踩了个正着,表盘裂了,表带脏了。还没等邱倩反应过来,林格已经大打出手了。
老板惊奇地问,你怎么想到的?
我老实回答,你刚刚才教我的。
老板又点了一根烟,深吸了两口才说,如果不是那次打架,这段爱情应该会有个好结局。
什么叫好结局?我反问老板,结婚?生儿育女?一辈子?我说不上来为什么自己竟有些激动。
窗外的雪越飘越大,灰白的天空尽头涌动着一股暗红。
离家出走时没带充电器,手机没电三天了,我早已丧失时间概念。我的生活走上了一条无法终结的路,望不到尽头,也没有可以转向的路口,只能一直向前走。身后有人在敦促我,他们没有面孔,也并无恶意,可我却感到自己被胁迫。时时刻刻。我有时会把女朋友的几个前男友的脸臆设在那些面孔上,说不上来为什么。我不曾妒忌,也不曾难过。但脑海中的他们始终在提醒着我,爱情,是阶段性的,没有忘不了的幸福,只有忘不了的遗憾。我甚至想,爱一个人,我宁愿成为她的遗憾,我宁要遗憾的浪漫,也不要世俗的幸福。因此我对世人所说的幸福毫无知觉。我所见过身边选择婚姻的人,大多数都在嘴上说着幸福,背地里只是选择跟时间妥协罢了,至于那个人是谁其实没太大所谓。自己蒙蔽自己的,叫幸福,但不叫浪漫。
老板声音略带消沉地说,有些人已经拥有过一时一刻,却还想要一生一世,真是贪婪。贪婪的人,得到爱情的机会很大,但拥有幸福的机会很小。但是你要知道,也正是贪婪的人,才会努力想要去改变生活,甚至扭转命运。是贪婪的人,给了这个世界更多惊喜。
我们的对话开始变得玄乎其玄。
老板问,可是那十年里,林格到底去哪了?
我说,就让他成为一个谜,难道不好吗?
老板自顾自地说,你知道林格这种人,性格里是有缺陷的,保护欲太强也是一种病。这种人会觉得所有自己在乎的人的不幸,都跟自己有关。假设给这种人无以复加的能力,你想想会是怎样?
我不明就里,什么意思?
老板说,你觉得如果给林格一次重来的机会,他最想做什么?
我说,当然是跟邱倩永远在一起,结婚生子,白头偕老,追求你所说的俗世的幸福。所以他会想要纠正过去的错误,挽回两个人的爱情。
不。老板说,林格不会想这么多,他唯一的逻辑就是,两个人中至少要有一个人幸福,这个人必须是邱倩。所以他只想避免一切可能导致邱倩人生不顺的悲剧,为邱倩没有他的一生扫清路障。
我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老板说,我们应该让林格能够穿越时空。
我彻底惊呆,不是你最开始说不要让这个故事变狗血的嘛!现在是要干什么?要让我写狗血穿越剧你早说啊,我一天能写五个!你是想穿越回清宫玩宫心计,还是终结者大战关二爷,我都行,我以前当过两年枪手,这种故事不知道写过几百个,但是你不可以这么欺骗我的感情啊!
老板递给我一根烟,说,淡定,你先听我说。故事本身不分贵贱,好看第一,最开始我怎么跟你说的?你觉得故事太假,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讲故事的人阅历太浅,二是听故事的人见识太少。真的见证过爱情的人就会相信,爱无所不能,也无坚不摧。这种力量,是可以超越常人的想象力的。
我还是很失望,难道这个故事就只能这么往下讲吗?
老板反问我,难道你还有更好的方式把这个故事讲完吗?你连个结局都没有。
他又一次看了桌角的手表。
我哑口无言,只好靠抽烟掩饰难堪。尝试顺着他的思路想,我知道那个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了。
是什么?老板问。
手表。我说。
所以他可以通过那只手表穿越回过去?
不是所有的过去。我解释说,他只能回到高三的那个冬天,体育馆里出手打架的那一刻,因为手表被踩坏,时间就最后定格在那一刻。而且他可以不止一次地回去,只要每次回去都能找到那只手表,他就可以在这一次失败后,下一次再穿越回到起点,重新来过。
老板的眼中重新开始有光,边听边补充说,如果是这样,那么你最后一次见到的林格,就是来找你要书包的那个人,已经不是最初的林格,而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林格,更有可能那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回来找你了。他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再一次又一次地回来。因为你替他保管好了那块表,所以你对他很重要。你是整个故事的关键人物。
这样一个故事,越讲越离谱了。可我竟然莫名其妙成为了一个关键人物,还是略有些欣喜。
照这样讲下去,未尝没有可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但我始终没琢磨透一个问题,林格一次又一次地回去,到底是想要改变什么?他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
我说,你再让我想想。说着又点燃一根烟,烟盒里只剩下最后一根。
老板郑重地把手表重新戴上,看着说,但是你快没时间了。
我问他,是我的面试时间快要到了?
老板说,是我一会儿还有很重要的事。
为了拖延,我强行给老板点上了最后一根烟,他推辞了一下,还是接了手。
我说,我今晚连夜把这个故事完整地写出来,一定会想好结局,明天交给你看,这样可以吗?
老板说,明天开始我就不会再来了,但我也不会逼你现在把这个故事完成了。
窗外的雪已经覆盖了时间,白茫茫的世界像是一片混淆记忆的荒漠。
烟云弥漫的房间里,我跟老板都开始沉默。我突然觉得,这个故事已经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不属于老板,不属于我,甚至不属于林格,它属于时间,它还在活着,它还不可以有结局。
我说,林格一次次回到过去,改变现实,玩弄时间,不可能不付出任何代价,你觉得会是什么呢?
老板说,他玩弄时间,时间也在玩弄他,他的代价就是时间本身。
我说,那是什么意思?
老板说,林格每一次改变现状失败,再要重来一次的时候,他都发现自己又老了一岁,穿越的能力就像一个杠杆,他是在用自己的时间赌博。每输一局,丢失一年。
林格已经失败了几次?
十次。
他还可以有几次机会?
最后一次。
为什么?
因为明天体育馆就要拆了。
今天失败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
邱倩现在在哪?
在时间里。
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我对面,像一尊雕塑。一切都在时间里静止,唯独一枚红烫烫的烟头跌下,正落在他的裤脚的折痕里,瞬间烧穿一个洞。我们都从呆滞中回过神来,他慌忙撩起裤脚,掸灭了火。
我看到他的右腿,是假肢。他知道我看见了,但没有回避,重新整理好裤脚,熄灭了烟头。
我问他,你还剩多少时间?
他说,十分钟。
我问他,那你能帮我把这个故事讲完吗?
他说,其实这个故事,早就是你的了。
可我还是想知道,那十年里到底都发生过什么?
他说,那十年,连林格自己也说不清。他一共十次回到那天,每一次都还是打了架,有一次还被打得很惨,差点丢了命。还有一次,林格的父亲破产,林格自己也在外面欠了笔高利贷,被人追债,邱倩得知以后为了替林格还债,偷了他爸爸的钱,回来的路上又被贼抢,她拼命追贼,就出了事。最好的一次,邱倩追随林格去了美国,两个人却因为意外的小事打到不可开交,最后分手,邱倩为了跟林格赌气,一怒之下嫁给了她根本不爱的男人。最后一次,林格想要在高考那天带着邱倩私奔,为了赶飞机,骑着摩托车载着邱倩飞奔,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货车撞,林格丢了一条腿,邱倩躺在医院里再没醒过来。
我胸中一阵发紧,激动地说,你知道整个故事最大的问题在哪吗?
他艰难地站起身说,可惜我没有时间了。
我也站起身,拉住他的胳膊说,你知道吗,林格的问题就在于他永远想要靠一己之力纠正所有的错误,他太爱逞英雄了,他甚至不曾顾及邱倩的感受,什么叫至少有一个人幸福就够了?那样的幸福,对邱倩来说有意义吗?那不过是林格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
他似乎一点都没听进去我说的话。慢慢拉开我的手说,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把这个故事写完。
大雪不知在什么时候停了。他就这样走了。我俯视着窗外的他穿梭过街的背影,一深一浅的脚印消失在一条小路的尽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才是我今生最后一次见到他。
你知道吗,我们最终只能过一次人生,但我竟然幸运地爱过她无数个轮回。
我离开前,前台小妹给了我一个信封,说是老板嘱咐的,里面是三个月的工资,公司就要关张了。
我身上揣着钱,走出公司大门,道路被厚厚的白雪铺展得比时间还要宽阔无垠。我想我该回家了。
女朋友像是知道我要回家一样,做好了两个人的饭菜等我。
我对她说,对不起,这五年辛苦你了。
五年?她诧异地说,都十年了,现在还想把我的功劳打对折哦?
我已经对人生的千变万化再不感到惊讶,我们每个人都在玩弄着时间,也在被时间玩弄。无论是五年还是十年,两个人在时空的造化中仍然奇迹般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我把信封交给她说,可以拿去交房租了。
她说,我早就交过了。
我第一次陪她一起洗碗,之后让她先去睡了。
而我一夜没睡,把故事写完了。天蒙蒙亮的时候,直接发给了一位熟悉的杂志编辑。
清晨,她从卧室走出来,递给我一张泛黄的纸,从背后抱住我说,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个。
那张纸上,写着我自己的名字,跟我十年未换过的电话号码。
下面还附着一句话:
我在时间尽头等你。
这大概是我此生说过最动人的情话,但我却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我问她,你在哪找到的?
她眨着眼,鼻尖翘上天地反问,不是你放在信封里的嘛?
两个月后,我的故事在一本知名文学杂志上发表,但并没有引起任何的轰动,是我意料之中的。
因为故事的结尾,被我写得太过平淡了:
林格的手表,安静地躺在邱倩身边。
邱倩坐在篮球架下,望着林格打球的身影,既像是过去的每个清晨,又像是在端详未来。
一群聒噪的小流氓横七竖八地从邱倩身边经过,领头的人像是故意般,一脚朝地上的手表踩过来。
就在那一瞬间,手表被邱倩用手护住。邱倩没忍住疼,轻轻地叫出了一声。
林格放下篮球跑过来问,怎么了,你没事吧?
邱倩微笑着说,没事。她帮林格戴上手表,两个人名字的缩写紧贴在林格的手腕上。
林格说,不打了,我们去图书馆吧。
那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爱情故事。